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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當下有關行業和部門的亂收費,恐怕人人都怨聲載道。因此,聽聞廣東省發改委對20家亂收費的醫療機構開出千萬元的罰單,人們會由衷地贊一聲:該!
  這些年,醫患矛盾成了現實生活揮之不去的“痛”,其中固然有多種成因,但亂收費和看病貴是繞不開的“火山口”。從通報的情況看,廣東省婦幼保健院一家便涉及違法收費27項,可謂觸目驚心。而有些醫療機構的亂收費也是一鍋渾湯。什麼“自立名目”,難聽點就是“巧取豪奪”;什麼“分解收費”,即把一個收費項分解成N個,類似有些旅游點的損招,買票進了大門後,各個景點還得再購票;還有高額收費(個別高達5倍)、重覆收費等等。如果隱去“醫院”外衣,其所作所為,人們想到的肯定是“姦商”。
  治病救人的“醫者”鑽進錢眼,混跡於“姦商”行列,著實不雅。也許有人會以“體制”說事開脫,比如財政撥款不到位,逼著醫院變“逐利機器”等,但這絕不能成為亂收費的藉口。正如市場上的各路商家,哪個不是“自謀生路”?若為了逐利就可拋棄職業操守,那個個商家豈不都可缺斤短兩、坑蒙拐騙?所以,即便醫院被逼客串商家角色,也須恪守行規,更不要說作為公共服務的事業機構了。
  事實上,只要利字當頭,任何機構和人都不會是天生的“聖徒”。因此,要遏制亂收費,還得靠監管,靠制度。尤其是,醫院不是菜市場,哪些項目該收費、收多少,哪些不用收費,民眾掌握信息有限,往往只能任憑院方的一紙通知。如果監管跟不上,患者就只有做砧板上的肉了。
  近年來,有關部門的專項整治並未停歇,但醫療亂收費在一些醫院依然屢禁不止,這就要分析深層原因了。一則,整治是否常態化?如果總寄望於“颳風”式的監管,一兩年來一次,那麼,被監管者的僥幸心理難免,實際的漏洞也很難發現;二則,處罰的力度夠不夠大?這次“千萬罰單”已屬近年罕見,即便如此,若平均到20家醫院,每家也就50餘萬元,對那些年收益數以億計的醫療機構,也就“小菜一碟”。更何況,罰的是“公家”,具體當事者誰會真當回事呢?
  因此,要有效遏制醫療亂收費,還需多管齊下。首先整治要常態化,或可聘一些市民監督員,多一雙眼睛盯著,就會少一些監管空白;其次可借鑒“信用評級”的做法,如果某機構屢查屢犯,那就視同“姦商”,降低其信用等級,甚至列入“黑榜”,廣而告之;此外,還要加大處罰力度,不僅要罰單位,更要罰主要責任人。對公字頭單位,罰只有落到個人頭上,才會見真章。雖說有關部門稱,現今亂收費是“少數單位”,但即便是搞壞一鍋湯的幾粒老鼠屎,也需加強防範。因為,這鍋“湯”事關全社會,容不得任何假模假式。編輯:楊日  (原標題:遏制醫療亂收費需多管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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