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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場持續一周、波及百餘萬平方公里的大霧霾剛被風吹散了一天,北京又現灰色。天上的霧霾容易吹散,人們心頭憂慮的霧霾如何去除?
  陸續抵京的全國兩會代表委員,不少人帶來了有關大氣污染的議案、提案。他們在思考:在那撲朔迷離背後,還有哪些未被揭示的真相?怎樣才能打掉阻礙治污的各種“攔路虎”?
  監測數據造假花樣知多少?
  霧霾治理中,大氣監測數據的準確性,成為代表委員關註的熱點之一。一些地方不斷曝出監測數據在改善,但環境質量持續惡化。
  據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調查,通過干擾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進行數據造假的方式主要有兩類——
  一是修改參數,不達標的變達標。實際監測的排放濃度是1000毫克每立方米,在軟件計算時加了個0.1的繫數,結果就成了100毫克每立方米。
  二是破壞採樣系統。在設備採樣管上私接稀釋裝置,甚至直接拔掉採樣探頭、斷開采樣系統,致使監測設備採集不到排放的真實樣品。
  有些造假手法令人啼笑皆非。“有些排污企業上傳給環保部門的監測數據是‘垃圾數’。”北京一位環境監測設備生產商說,“監測設備電源都關了,但數據居然還在上傳!”
  一位人大代表告訴記者,北方某市多次上榜“全國大氣污染最重城市”,市領導急了,下令嚴查。可是環保局長很“委屈”地說:咱們的監測探頭都設在森林公園裡了,怎麼污染還這麼大呢?
  如何斬斷阻礙治霾利益鏈?
  最近的霧霾期間,環保部12個督查組赴京津冀等地督查發現,“頂風排污”現象仍然存在。
  長期關註大氣污染問題的全國政協委員孫太利說,有的說是要向高污染、高能耗的“吃飯產業”開刀,但大量被壓被砍的都是“蒼蠅”級的小企業、小作坊,很少有“老虎”級的大企業、上市公司,真正的排污大戶關停並轉遙遙無期。
  2013年,北方某省公安部門發現了企業排污線索,採取行動時卻發現,企業早停止了排放,讓趕到現場的民警撲了個空。
  “有沒有保護傘的問題?”孫太利委員說,治理霧霾也要“老虎蒼蠅一起打”,要挖出監管不力背後可能隱藏的腐敗,有無官員從中撈取過好處?
  怎樣讓排污者“不敢、不能”?
  大氣污染防治法自2000年以來已14年未修訂過,與當前污染狀況對比,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
  孫菁代表認為,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一個突出局限性是處罰力度不夠,導致排污企業違法成本太低。對查實的數據造假企業,行政處罰額度最高是廢氣數據造假罰款5萬元,這甚至比不上企業一天的治污費用。
  山東省環保廳廳長張波建議,處罰要出重拳,讓情節嚴重的排污企業“傾家蕩產”。
  據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
  代表建議——
  立法確定節假日,不要年年變
  每年節假日的安排都是全民關註熱點,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建議,法定節假日由全國人大通過立法形式加以確定,由國務院制定實施辦法,一旦確定後就不要年年變動。
  法定節假日統一由全國人大制定
  法定節假日怎麼確定和放多少天假,既關係到國民經濟的承載能力,又涉及各個行業的利益,很難形成人人都滿意的安排。
  蔡繼明建議,可以由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議案,或由國務院法制辦在國家發改委廣泛征求專家意見和民意的基礎上形成法定假日調整方案,然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
  通過後,可以由國務院制定法定假日實施辦法,一旦確定就不要年年變動。全國假日辦也無需每年擬定全年放假安排並由國務院下達放假通知了。
  現行節假日修訂過於頻繁
  目前我國各種紀念日和節假日,是由不同機構確定的。
  例如,國慶節是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決定的;將每年的9月10日定為教師節、將12月13日定為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等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將清明、中秋等定為法定假日是由國務院確定的。
  蔡繼明說,這些紀念日和節假日是由不同機構決定的,法律效力不同,對它們的修訂也過於頻繁。以除夕為例,2007年國務院將它確定為法定節假日,去年又把它剔除出去,引發大量網友“吐槽”。
  網友熱議
  蔡繼明的建議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關註,不少網友留言表示,早該這樣了:
  網友“是秋6”:建議立法原則以人人平等為根本。
  網友“ying-gai”:贊一個!要考慮一線服務人員,年三十應為法定假日。
  網友“棍怕老郎”: 希望代表們把這些好的作風帶到工作實踐中。
  網友“zhiweifatie”:立法權本歸人大。
  網友“savilio”:早該這樣了。
  網友“茅針刺”:此提案有意義。比較好,有水平。
  據《北京青年報》  (原標題:治理霧霾 既要打“蒼蠅”更要打“老虎” 代表委員建議挖出治污監管不力背後可能隱藏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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