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安12月10日電(記者 冽瑋)針對社會關註的霧霾問題,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10日公佈10項司法保障措施,包括最快24小時內強制執行環境保護部門下發的行政處罰命令;成立專門的環保法庭;鼓勵公益組織進行環境公益訴訟;加大環保案件巡迴審判力度等,以配合該市治污減霾、建設生態文明。
  2011年11月1日,中國內地一批新的環保法規、標準開始實施,其中包括《環境空氣PM10和PM2.5的測定重量法》。據稱,這是國家首次對細顆粒物PM2.5的測定進行規範。2012年2月,國務院發佈了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首次增加了對PM2.5的監測。隨後,各地展開了對PM2.5的監測。
  2013年8月1日,國家環保部官方網站公佈了上半年重點地區,以及74個城市的空氣污染整個平均值,其中上半年霧霾最嚴重的10個城市,西安與邢台、石家莊、唐山、鄭州等9個城市一併“入選”。
  西安今年開展多項治污減霾專項工作,旨在將碧水藍天還給百姓。今冬西安治理霧霾天將著力解決塵、煤、車、有機廢氣四個方面的問題。塵指揚塵,煤則是採暖季燃煤鍋爐的排放,車則指日益增長的機動車帶來的巨大排放,有機廢氣是超標排放後在空氣中進行的二次化學反應所產生的污染氣體。為此,該市制定了《西安市冬季保衛藍天行動方案》。
  西安中院公佈的10項措施包括重視對生態環境的優先保護;形成威懾,依法嚴懲危害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促進雙贏,多方化解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民事糾紛;監督支持,快捷審理生態環境保護中的行政糾紛;便捷服務,建立涉環境保護案件綠色通道;探索機制,鼓勵引導環境公益訴訟的全面開展;大膽創新,探索環境保護案件的專業化審判;延伸職能,擴大審判環境訴訟案件的實際效果;公開審判,強化市民環保意識;協調聯動,構建治理環境污染的執法合作機制。
  同時,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公佈的9件環保行政典型案例之一,以期進一步推進該市法院環保案件審判工作,並助推提升市民“治污減霾”的環保意識。(完)  (原標題:西安深陷“十面霾伏” 借力司法保障“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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