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報訊我省7000多所中小學將普設責任督學,對社會關註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進行掛牌督導。這是省教育廳2日舉行的“建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新聞發佈會”傳遞的信息。
  昨天正式發佈的《江蘇省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規程(試行)》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對普通中小學校按1名責任督學負責3-5所的標準,任命或聘任專兼職責任督學。“也可根據督導事項,組建3-5人的團隊,按片實施督導。”
  責任督學的日常督導“重頭戲”有9項,包括:校長及領導班子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情況;招生、收費、擇校情況;中小學開齊開足課程和課堂教學情況;學生學習、體育活動和課業負擔情況;教師師德、專業發展及禁止從事有償補課、家教情況;學校食堂、宿舍管理,食品、飲水安全衛生情況等。責任督學對指定中小學實施督導,每月應不少於1次,督導時間一般不少於1個工作日。
  “責任督學的督導結果,將作為市、縣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校綜合評價、經費安排、人事任免、評優表彰、責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據。”省教育廳分管基礎教育的副廳長胡金波介紹,據省督導規程要求,對拒絕、阻撓責任督學依法實施常規督導和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學校,市、縣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改正,對相關中小學校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提出處分建議。
  為保證這項新制度妥善“落地”,我省將“先試點、後推廣”。試點的時間表和線路圖為:每個省轄市先選定一個縣市區選派責任督學,從下學期開始正式上崗;在試點基礎上,明年6月底前,全省100個縣市區全部完成責任督學選派;9月1日開始,全省所有中小學責任督學全部上崗。(蔣廷玉)  (原標題:中小學普設“責任督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x18fxjfy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